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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的区别

时间: 2024-07-24 15:15:32  100浏览

前言

相信小伙伴们最近在网络上也看到了各种社会新闻,那结合这些社会新闻,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刑法之中的强奸罪和强制猥亵辱罪。

定义区分

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都是属于刑法之中的关于性权利的犯罪。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就是以暴力、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或者是奸淫幼女的情况,那其中他所针对的就是女性的性的自主决定权,这种性的自主决定权,它是一种狭义的性交行为的自我决定权,那它包括何时何地与何人在何种情况下实施性交行为的内容,那行为人主要是违背了妇女的此种方面的,任何一种的性的自主决定权都是属于强奸行为,那比如说女性想要在宾馆之内发生性行为,而男性呢,非要在KTV包房之内发生性行为,此种情况下也要认定属于强奸的内容。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强奸罪,它所针对的就是。妇女的性的自主决定权,而且是狭义的性的自主决定权。

行为手段

那其次,我们要说的就是行为人的手段,行为是法条之中列明的,包括暴力胁迫的行为,还有其他手段行为,这种对于其他手段行为,我们要做一个同类的解释,要求他的手段行为和前面所列举出来的暴力胁迫具有同等性才可以。

这种同等性指的就是使被害妇女不知、不能、不敢反抗的状态,凡是导致被害妇女不知、不能、不敢反抗,都可以认定为属于强奸的手段行为。这种妇女的反抗与否,我们不能只是表面上看上去这个妇女有没有反抗行为,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这个妇女能不能反抗,敢不敢反抗,可不可以反抗,结合这些情况,只要是导致被害妇女不知、不能、不敢而实施了性交行为的,都可以认定为属于强奸的内容。

那其次呢,强奸罪之中还规定了一个奸淫幼女的行为,这个幼女指的是不满14周岁的。女性只要是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实施性交行为的,都直接认定为属于强奸的内容。那再来看到强制猥亵、侮辱罪。强制猥亵、侮辱罪指的是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猥亵他人或者是侮辱妇女的。

受害人身份

那针对对象呢?我们要分开来看,猥亵针对对象是他人,既包含男性,也包含女性,而侮辱的对象只针对女性。强奸和强制猥亵、侮辱他们所针对的法益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
强奸罪所针对法益呢?是女性的性的自主决定权,而猥亵之中,它所针对的是包含男性,包含女性。因此我们说,如果女性针对男性而实施奸淫行为的,不能称之为强奸,只能称之为属于猥亵的性质,而反之,男性针对女性,如果单纯的实施猥亵手段,那要认定为属于强制猥亵,而如果涉及狭义的性交行为了,要认定为属于强奸的性质。其中强制猥亵、侮辱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和强奸罪之中的暴力、胁迫、其他手段都是完全一样的,都是使被害人不知、不能、不敢反抗的状态,这是两者的共通之处。

那另外要说明就是涉及强奸罪和强制猥亵、侮辱罪,我们通常情况下,包括现在社会新闻之中都会涉及到多人的情况,如果是他人明知道行为人要实施不法侵害行为,无论是强奸也好,还是强制猥亵也好,为其顺利实施提供相应帮助力的,都要认定为属于共犯的性质,也要认定为属于强奸罪或者是强制猥亵、侮辱罪,那包括比如说明知道行为人要实施奸淫的内容,而帮助对方灌被害女性酒,或者是灌被害男性酒的,都可以认定为属于相应的帮助犯的性质。

如何取证

在上面我们谈到了强制猥亵,包括强奸罪,我们讨论下来里面,最关键一点就是在证据方面如何认定。那么对于现代女性来说,我们说大家要注意保护自己,特别是在一些社交的场合,特别是在一些饮酒的场合,或者类似于这样的情况,那么万一受到了类似的侵害,我们该去固定保留哪些证据呢?一般来说,如果说当受到侵害以后,有一些是应当加以保留的

第一点,最重要的就是直接物证,比如像犯罪人他实施的行为当中,这些所谓的排泄物,我们可以通过一定手段或者说一定的方法加以保存,这个对我们今后的整个认定有非常大的价值。

第二点,我们还需要保留一些其它物证,比方说受侵害时,对方所穿着的贴身衣物,比如内衣内裤等等。还有就是事发现场所处的环境之中的一些摆件陈设,这些都可以保留。

第三点是人证,一般来说,对我们女同志来说,如果说是晚上参加这种集会,这种聚会,往往是多人的,那么这个时候朋友对这种情况和环境的的描述可能就变得非常重要。

预防未成年强奸和猥亵

远离性侵,教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三个步骤,呼救、逃跑、通知大人

首先,第一呼救需要孩子碰上侵害时,扯开喉咙大声叫喊,而且根据国外的防治犯罪研究指出,这一招很管用,若碰上会大声拒绝并呼救的孩子,他们多数会放弃而离开。也要教孩子大声呼救时要喊些什么,呼救的内容必须让周遭的人听出来,这个孩子不认识身旁的人,可能会被人强迫带走。因此父母可以告诉孩子,如果有人强迫带你走,或者是抱你上车。你要大声的叫,不要过来,我不认识你,或者他不是我的叔叔,他想绑架我等等。


第一:逃跑,教孩子逃跑时一定要往人多的地方走,而不要因一时害怕反而跑到没人的地方躲起来,尤其别走进小巷子,公寓,楼梯间里。

第二:通知大人,包括寻求可以信赖的邻居。这平常父母就要告诉孩子遇上麻烦时可以去找谁帮忙。此外,也应该教孩子能认出警察局,消防局,便利商店等可以去求助的地方。事后要赶快告诉父母或信任的人说。发生的一切。不过,有些加害人,特别是熟识的人,会威胁孩子不能把他的恶行说出去,或者这些人会故意设下圈套,令孩子犯错,然后要求孩子保密,否则会受处罚。因此,他们可以持续不断的侵犯孩子。

对此,父母应该平时就告诉孩子,要是有人叫你保守秘密,你应该马上来告诉我,让你的孩子知道,如果他们告诉你有人碰了他们,你会相信他们,而不是对他们发火,告诉他们你爱他们,并且会保护他们不让加害人有机会一直得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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